致各相关单位及个人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中化东大(淄博)有限公司与中化东大(泉州)有限公司系经合法注册、独立运营的仅有两家以“中化东大”商号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。现就防范侵权事宜严正告知如下:
一、权利声明
1.合法主体:截至目前,“中化东大”品牌及商号合法运营主体仅为以下两家公司:
中化东大(淄博)有限公司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70300786135811Q,注册地址:山东省桓台县北外环25888号)。
中化东大(泉州)有限公司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50521MACG38KK21,注册地址: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工业园区)。
上述两家公司为“中化东大”品牌、商号及相关商标的唯一合法权利人,未授权其他任何主体以“中化东大”名义设立分支机构、开展合作或从事任何经营活动。
2.商标权属:我方已依法注册等商标(商标注册号:31762359),享有完整的商标专用权,未经书面授权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。
二、侵权风险提示
任何未经授权实施以下行为均属违法,包括但不限于:
1.以“中化东大”名义设立分支机构、招投标、签订合同或开展宣传;
2.在产品、包装、广告中使用商标或与“中化东大”、“蓝星东大”、“DONGDA”相同或近似的标识;
3.通过网站、社交媒体等渠道假冒“中化东大”关联企业。
三、法律追责声明
对涉嫌冒充、侵权的主体,我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:
1.向市场监管部门、公安机关举报;
2.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;
3.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四、社会监督与维权途径
如发现疑似侵权行为,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渠道举报或联系核实:
1.电话:(0533)7878237
2.邮箱:liwenhe@sinochem.com
3.邮寄地址:山东省桓台县北外环25888号综合管理部
本函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请相关主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。
特此函告,望周知。
中化东大(淄博)有限公司
中化东大(泉州)有限公司